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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各岗位(含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7-01  

一、学院党委

(一)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党务工作,与院长一起对学院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议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3.参与讨论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院长、副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负责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与院长共同负责学院综合治理工作、保密工作、稳定工作和统战工作。

5.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团结带领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完成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项任务,建设和谐学院。

6.负责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分工协作,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按议题实际需要,与院长轮流主持党政联系会议。

7.领导和指导所辖党支部开展工作,负责学院党组织发展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8.与院长共同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做好本单位干部选拔培养、教职工教育培训和考核聘用等工作。

9.领导学院工会等群众组织,积极支持其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校、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努力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10.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学院党组织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组织建设和党员思想状况;指导、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指导做好本学院基层党组织换届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查和办理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相关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宣传工作。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的宣传工作;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拟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理论、形势政策、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有针对性做好党员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和研究,开展示范群体典型事迹的宣传;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学院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检查和监督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协助做好本学院党员和非党员教职工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青年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学院基层党组织的青年工作。密切联系本单位的青年师生,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同级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身建设;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统战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学院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对党员师生进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掌握本学院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干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群工委员。协助书记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关心妇女、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经常了解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定期向总支委员会汇报群众组织工作现状。

 

(三)党委秘书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党总支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协助组织好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等部门部署工作的催办、落实和意见反馈。

2.负责起草学院党总支的工作计划、总结、文件及学院综合性材料;负责党委系统下发的文件、资料的传阅、归档和督办。

3.协助学院党委书记组织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负责党委委员会议、党支部书记会、民主生活会等会务工作。

4.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做好学院党支部工作的考核、评比以及学院所属干部的遴选、培训、考核、评优等工作。

5.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和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事迹材料的撰写、整理。

6.负责学院宣传报道方面的具体工作,做好学院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考核培训和各类报刊、杂志、信件的征订及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各类档案整理归档、办公用品管理,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信息传递、对内对外联络等工作。

9.协助做好学院教学、科研、日常管理、训练竞赛、学生群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定、正常、有序运行。

10.承办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调动教职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本学院重要问题的讨论研究,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积极投身于学校、学院各项事业,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不断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做好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5.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功能。主动关心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6.推进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7.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讨论。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业务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争做师德师风模范。

9.加强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

 

二、学院行政

(一)院长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与书记一起对学院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负责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协调和督办。

3.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行政事项,负责提交院党政联系会进行集体讨论,并对本院党政联席会议上通过的行政事项予以督办落实。

4.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本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5.主持编制学院财务预算,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学院的教学、科研经费和其他资金,并在学校授权范围内,管理和使用有关资产,维护资产安全。

6.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工作,与书记共同负责学院综合治理工作、保密工作、稳定工作和统战工作。

7.配合书记抓好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分工协作,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8.协助院党委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做好本单位干部选拔培养、教职工教育培训和考核聘用等工作。

9.主持制定学院教职员工的业绩考核、奖励及分配方案;定期向学校党委、行政和本院教代会报告工作,对涉及学院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管理。

10.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副院长(教学等)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主管学院教学工作。

2.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学院教学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3.组织制订本院各年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后予以组织实施。

4.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5.协调本院和各有关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关系,协同院长审定开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

6.督促、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完成。

7.立足教研室和课程组,抓好教研、教改和教学辅导工作,交流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8.抓好课程建设、学生成绩管理和教学场地器材统筹,严格教学规范,稳定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9.检查、督促教学秘书履行职责,协助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制定业务培养和进修计划,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后予以组织实施。

10.落实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副院长(群体竞赛、科研等)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主管科研、群体竞赛和研究生工作。

2.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议、指示和规章制度,负责学院科研、学校群体竞赛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学校体育竞赛、群体活动年度计划和校外体育竞赛计划,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后予以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条例、学院科研和研究生工作相关制度,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后予以执行。

5.抓好各类群体性活动、体育竞赛的总结、交流与宣传报道,协助指导各学院制定体育工作计划,检查各学院群体竞赛、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6.立足教研室和运动队,抓好科研、团队建设和业务交流工作,交流经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7.负责运动训练和运动竞赛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教练员聘任、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8.组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关工作。

9.检查、督促各运动队教练员履行职责,协助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拟定群体竞赛、运动训练场地维修、器材购置等计划,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后予以组织实施。

10.落实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督导员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对全院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

2.协助学院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学院内部管理,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围绕学院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每学期督导工作的重点,突出主题,抓好落实。

4.进行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总体督导与监控,把好教育、教学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并及时进行反馈。

5.定期收集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以及涉及学院内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升管理水平、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6.落实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五)学院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2.协助学院领导,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定、决议以及做好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3.协助学院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4.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本单位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检查、督办和反馈。

5.负责文件的承办、传达及归档工作,组织安排节假日值班、调查研究及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学院印章管理与使用、学院对外联络(来访接待等)工作。

7.负责学院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教研室主任会、教职工大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

8.协助院长做好学院财务管理工作,领取并发放学院教职工的各类酬金、津贴、补助等。

9.协调做好学院教学、科研、日常管理、训练竞赛、学生群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定、正常、有序运行。

10.承办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场馆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负责体育设施和场地的管理工作。

2.根据学院教学和训练等工作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教学、训练、竞赛和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场馆内外场地、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4.统筹接待、安排场馆内外大型活动,配合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场馆安全、消防工作。

5.负责体育设施和场馆管理人员(临时用工)的管理、培训与考核工作。

6.负责体育场馆租借、开放和体育外包、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7.定期检查、督促场馆重大设备和场地的维护与保养情况,及时做好与体育场馆相关的各方面材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8.协助做好学院教学科研、日常管理、训练竞赛、学生群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定、正常、有序运行。

9.承办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体育教学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 全面负责体育课程教学管理工作, 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根据学校、学院教学工作任务,制定教研室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修订与实施,定期对教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考核与评议。

4.负责体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调配、负责学生体育课成绩管理及补考工作。

5.按规定程序做好教研室教师考勤管理,统计、核实并上报教师教学工作量及相关工作。

6.定期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研究教研室工作, 组织教师业务学习、 锻炼、 集体备课和教学法的研究, 组织本教研室教学改革、 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的交流以及进行公开教学、观摩学习等,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7.负责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计划,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及业务进修工作;加强课程组和教学团队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年教师“传帮带”计划。

8.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群体竞赛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群体竞赛、群众性体育活动相关工作, 保证群体竞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2.根据学校、学院工作安排,制定教研室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3.统筹安排全校各类校内外竞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评议,及时做好总结和对外宣传等工作。

4.按规定程序做好教研室教师考勤管理,收集、整理、归档各代表队成绩,各教练员的训练计划、总结。

5.定期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研究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以及各代表队汇报交流等,不断提高各运动队管理水平。

6.负责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计划,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及业务进修工作;加强梯队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年教师“传帮带”计划。

7.协助分管院领导组织实施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根据学校文件,统计、上报教务处体育特长生文化成绩加分工作。

8.负责与本教研室相关的各代表队工作量核算、训练补助、奖金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9.完成其他与群体竞赛相关及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相关工作。

2.配合研究生学院抓好本学院研究生业务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在师生互选期间,对新生进行管理。

3.配合研究生学院及本学院组织好新生入学、注册、入学教育工作,并上报有关材料。

4.协助导师制订培养方案、个人培养计划与课程大纲,了解并及时向导师、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生活等情况。

5.协助分管院领导安排专业课的教学,检查课程教学、考核评卷情况,登记成绩并及时上报,做好试卷等相关材料管理。

6.协助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和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及时做好有关表格的填报。

7.协助组织开展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检查、答辨申请以及论文答辨的准备及并上报工作。

8.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考生咨询,协助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9.配合研究生学院及本学院进行研究生评优和毕业鉴定,作好研究生就业相关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2.负责对上级测试文件的解读,并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年度计划。

3.负责对测试操作教师的培训、管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宣传工作。

4.负责测试仪器的调试和维护、测试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测试数据的提取和数据的存档工作。

5.负责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做好测试总结工作。

6.负责测试数据统计,按时上报数据。

7.负责做好体质测试未及格学生的辅导和免于执行《标准》测试学生的建档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体育运动队教练员工作职责

教练员是运动队的核心,是运动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运动队教练员由学院统一聘任,在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的指导下,组织本运动队日常训练和竞赛工作,并对运动员全面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本运动队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

2、负责本运动队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训练竞赛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制定工作。

3、负责本运动队运动员培养方案、训练教案的制定与实施,做好训练记录、比赛记录和运动员考勤记录,及时向教研室提交比赛总结、竞赛成绩证明等材料。

4、负责本运动队政治思想和安全教育等工作,经常了解运动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并及时给予帮助,对违反规定的运动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上报有关处理建议。

5、负责本运动队队风、赛风建设,以身作则,贯彻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科学训练原则,帮助运动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培养运动员良好的作风、队风、赛风。

6、负责竞赛期间办理运动员比赛报名、体检等手续及参加有关的技术会议,开好赛前动员会、准备会。

7、负责运动队竞赛经费、服装、器材、物品的借用、发放及回收,并于比赛结束一周内,结清竞赛费用。

8、负责运动员训练竞赛档案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与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等的联系与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