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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7-01  

湖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是学校师生员工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和全民健身组织实施单位,承担着全校学生的公共体育课程教学、课余群众体育活动、运动训练竞赛、体育科学研究及各级体育赛事、中高职双师型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和对外体育文化交流等任务。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策、决定。

二、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大纲指导纲要》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实施办法。

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校体育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学校体育改革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并实施体育教学和科研计划,负责学校体育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工作,建立新型体育课程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教学法研究和学术活动。

五、承担学校各类学生的全部体育教学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

六、抓好运动队的组建、训练和参赛工作,不断提高学校体育竞技运动水平,扩大学校对外影响力。

七、负责学校师生各类体育活动的支持与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全校性体育竞赛、课外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大力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全面提升体育育人功能。

八、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场馆)规划、使用、管理以及体育设施(器材)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教职工考核与聘任等工作,加强学院内部管理,抓好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与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