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北工业大学首届教职工子女“阳光体育”暑期爱心夏令营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湖北工业大学首届教职工子女“阳光体育”暑期爱心夏令营的通知
学校全体教职工:
“体育兴,民族兴;少年强,民族强。”经校工会、教务处、体育学院联合商议,并报校领导审批同意,定于2019年7月专门针对我校教职工子女举办为期一周的“阳光体育”暑期爱心夏令营公益活动。现就活动组织实施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夏令营组织实施主要目的:感谢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服务教职工,帮助部分教职工解决暑期上课上班的后顾之忧,丰富教职工子女暑期文体生活。同时,将拓展体育兴趣班与激发体育学院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相关工作热情有机结合。
二、开营时间
2019年7月8日至14日,为期七天(含双休日),每天上午9:00—11:00上课(篮球班8:30-10:30)。7月8日第一次课全体学员在中区体育馆集合。
三、开设项目
1、足球班:校中区足球场。
2、篮球班:校体育馆篮球馆。
3、乒乓球班:校中区体育馆乒乓球馆,球拍自备。
4、羽毛球班:校北区羽毛球馆,球拍自备。
注:因受场地、师资等限制,每个项目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超过12人开班)。
四、课程设置
本次夏令营各培训班课程主要围绕相应的专项文化、专项技术、专项体能、专项技巧予以设置。重点在于:推广体育文化,弘扬体育精神,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和技能、提高身体素质,通过体育教育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体包括:
1、夏令营开营课程,包括体育精神凝练与激发、团队协作、集体拓展等。
2、专项技能、专项技巧和专项体能培养。
3、夏令营闭营课程,包括专项总结和表彰等。
五、营员招收范围
1、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男女不限。
2、年龄要求:6周岁以上(2013年7月1日以前出生)、14周岁以下(200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名须知
1、本次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体育学院提供师资、场地、器材;开营期间,需学员自备相应运动服装及运动鞋;不得无故请假、旷课,旷课3次视为自动退营。
2、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5日上午9:00至11:30,报名地点:体育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人:曾伟)。
注:因首次组织本次活动,报名采取教职工本人现场报名确认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因资源有限,每位营员限报一个项目。各项目营员名单于7月5日下午5:00前在校工会、体育学院网站公布。
3、家长须知:1)参加夏令营的教职工子女必须自费购买运动意外保险(参考价10至20元,由校工会统一在财务处购买)。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3)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上课、下课途中的校外交通安全,并按时接送学生。4)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纪律,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如造成对他人人身伤害的,要服从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承担经济赔偿。5)负责并督促子女在校期间按时上课或参加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校外玩耍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6)要和活动主办方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密切配合,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七、其他说明
1、成立夏令营组织工作小组,组长由体育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体育教学教研室主任、各专项培训班指导教师担任。
2、体育学院选派优秀体育教师承担各专项培训班的培训和指导任务。原则上每个项目设2名体育学院指导教师,并视情况适当吸纳少数我校大学生参与共同开设体育兴趣班。
3、体育学院场馆中心负责夏令营所需各项器材、设备、场馆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附:
1.首届教职工子女“阳光体育”暑期爱心夏令营各项目安排表;
2.首届“阳光体育”爱心夏令营子弟培训班报名现场确认表。
校工会、教务处、体育学院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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