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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360度评价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30  

一、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小组

组长:代永胜

组员:徐宣、张军平、杨益群、黄彩虹

二、评价方式

1.学校评价占40%权重(Z1)

由教务处组织的教学督导和大学生评教委员会对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其权重分别为24%和16%)。【数据由教务处提供】

2.学院评价占60%权重 (Z2)

结合本学院的教学特点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含督导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其权重分别为10%—10%—40%).

3、加分与减分评价 

(1)加分项

   1、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者加0.2分

   2、 申报教学研究项目者加0.2

   3、获得教学项目立项者(校级加0.5分,省级加1.5分)

   4、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院级教学竞赛:一等奖,0.8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

   5、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加负责人加2分,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负责人加5分。其他参与人员根据学校相关制度酌情给分。

   6、其它相关教学竞赛和评比获得奖项者由体育学院质量评价小组评定.

  (2)减分项

   1、一学年中,事假5次以上,10次以下减1分.10次以上者减3分

   2、凡出现三级以上教学事故者给定等级为D

   3、无故不参加体育学院组织的教学活动减0.5分

 

教师综合评价(Z)的计算公示为:Z=+加分项+减分项

三、学院评价实施细则

学院总评(Z2)=教师自我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其权重分别为10%—10%—40%)。另:+ 加分项 + 减分项。

1、自我评价:每学期的课程、学生成绩及按时上交归挡情况(含中期教学检查、学校检查数据),参加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授课竞赛、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指导学生竞赛活动),及所承担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注:(由体育学院负责组织教师自评)

2、同行评价:体育学院开展评教活动,以评促进相互的切磋与交流,全面提升教学水平。

3、领导听课评价:主要针对教师与学生的课堂纪律与管理(到课率与学习氛围);

四、评价等级的确定

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根据教学单位评价综合得分并排序确定。

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根据教师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该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等级,具体规定如下:

A级:本单位教师综合评分排序前10%;

B级:本单位教师综合评分排序11%至80%;

C级:本单位教师综合评分排序81%至90%;

D级:本单位教师综合评分排序后10%;

E级:有二级以上事故者为E级。

                                              

                                             

 

体育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