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梧桐杯”运动会 “湖工杯”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湖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校排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各学院体育部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3年 4 月 6 日-4 月 28 日 (依据赛制、赛程、天气及其他校级活动因素而定)
1 号场:北区排球场;
2 号场:中区排球场(靠近体育馆);
3 号场:中区排球场(靠近中央大道)。
五、参赛单位
湖北工业大学各学院(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排球代表队
六、参赛资格与方法
1、参赛运动员为有学籍的、在校的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国际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工程技术学院学生。
2、各单位限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4 人(包含2 自由人)。6名比赛队员在场上,且至少一名女生同时在场。
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梧桐杯”运动会竞赛总规程》指示精神,本届杯赛不允许代表队设置外援,即不能跨学院参赛。
七、竞赛办法
1、规章:采用中国排协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进行。
2、赛制:三局两胜制。
第一阶段: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第二、三阶段:交叉淘汰晋级赛。
3、排名方法:
(一)胜场:队伍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二)积分:如胜场相等,则积分高者在先。计分办法为:比赛结果为 2:0 时,胜队积 3 分,负队积 0 分;比赛结果为 2:1 时,胜队积 2 分,负队积 1 分;
(三)C 值:如积分仍相等,则比较 C 值;
(四)Z 值:如 C 值仍相等,则比较 Z 值;如两队 Z 值仍相等,则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间依次按照上述第(二)-(四)条计算积分来决定名次。
八、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排球竞赛规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比赛规则如下:
1、计分方法
(一)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球得分制,每局 25 分,先达到 25 分并领先对方两分者胜一局,决胜局采用 15 分制。
(二)某队被召唤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对方以每局 25:0 的比分和 3:0 的比局获胜。
(三)每局比赛每队有两次暂停(30 秒),6 次换人的机会,取消技术暂停。
2、位置与轮转
队员场上位置为:靠近球网的 3 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其位置为 4 号位(左)、3号位(中)和2号位(右)。另外三名队员为后排队员,其位置为 5 号位(左)、6 号位(中)和1号位(右)。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外)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
3、发球
首先发球第一局和第三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其它各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首先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后 8 秒钟内将球发出。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发球队获得发球权后,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2号位队员转至1号位发球,一号位队员转至6号位等。连续发球不轮转。
4、击球
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任何部位。球不能被接住和/或抛出,否则视为“持球”。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拦网除外)否则“连击”,赛中队员与球的任何触及都视为击球。每队最多击球 3 次(拦网除外,)将球击回对区,如果超过则判为“四次击球”。两名或 3 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同队的两名(或 3 名)队员同时触到球时,被记为两次(或 3 次)击球(拦网除外)。如果只有其中 1 名队员触球,则只记 1 次。只有前排队员可以拦网,后排队员参与拦网或试图拦网,构成拦网犯规,判罚对方得分。不可以拦对方发球。场上队员不可以在对方场区内(包括场地上空)完成进攻性击球,否则判罚进攻性击球犯规。
5、触网与网下穿越
触网:为犯规。在不干扰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
6、教练员行为
教练员可在后场区指挥比赛,但不得干扰比赛。比赛中,只有场上队长可以向第一裁判员提出质疑,反应问题。
7、队员服装
场上队员必须着运动装,运动鞋,否则裁判员有权利禁止服装不符合要求队员的比赛。运动员不可佩戴任何金属饰品、金属物品入场,可以佩戴眼睛但风险自负。
8、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排球竞赛规则 2017-2020》。
九、赛风赛纪管理规定
1、参赛队行为规范:
(一)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运动员应遵守竞赛规则,听从大会安排,服从裁判员的判决。重在参与、重在交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二)参赛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违反则取消该队的全部比赛成绩及名次。
(三)赛资格,学院全校通报批评,并判定对方以 25:0 获胜。
(四)凡无故弃权的队,本届杯赛成绩取消,禁赛一年。
(五)若场上出现打架、斗殴,除按排球竞赛规则判罚外,视情况追加 l-3 场停赛,并送交学校进行处理。
(六)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向组委会上交申请,经同意调整后方可,凡迟到 15 分钟以弃论处,并判对方 25:0 获胜。
(七)如要检举、申诉等,需以书面报告形式交由组委会仲裁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