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梧桐杯”运动会竞赛总规程
—、竞赛宗旨
(一)策划背景
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体育和体育教育。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体育工作,谋划、推动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体育既是国家强盛应有之义,也是人民健康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19年,伟大的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就提出了“完全人格,首在体育”这样前瞻的教育主张。伟大领袖毛泽东青年时期在《体育之研究》中这样写道:“体育一道,配德育与智育,而德智皆寄于体。无体是无德智也。”这些都说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从体育运动开始。在西方的精英教育中,体育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是核心内容。英国的顶尖男校伊顿公学有句名言:运动第一,学习第二。
在湖工大美丽的校园,梧桐大道格外不同,春秋之季,万木葱荣,梧桐大树,挺拔高峻,绿荫如盖,百鸟鸣磬。常有校友回来,徜徉其间,抚树追昔,思索人生,留连不已。梧桐之木,朴素高洁,蓬勃向上,吉祥希冀。梧桐有青桐、碧梧、青玉、庭梧之名称,是我国有诗文记载的最早的著名树种之一。梧桐在古诗中有象征高洁美好品格之意,如:“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诗经·大雅·卷阿》)。”古代有“栽桐引凤”之说:“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 庄子·《秋水》)。湖北工业大学有着悠久体育传统,体育一直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鲜明特色。学校办教育,犹如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凤凰栖息梧桐树上修行成长浴火重生,犹如学子进入校园修德精学浴火再造。2019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积极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全面启动体育育人实施方案。湖北工业大学“梧桐杯”运动会以单项群体性体育竞赛活动为主线,以篮球、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和校田径运动会为龙头,以各二级学院师生运动会、校园迷你马拉松以及各单项体育赛事平台为依托,在大力倡导全民健身的同时,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构建贯穿全年、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穿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以“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为理念,将学校体育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以“全民、健康、阳光、快乐”为宗旨,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融体育教学与课外体育锻炼为一体的联动机制,大力营造“科学锻炼、快乐运动、阳光生活、健康湖工”的群众体育氛围,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将加强学校体育建设与提高体育育人实效、促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紧密结合,以体促德、以体促智、以体促美、以体促劳,积极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全面加强体育育人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竞赛名称
竞赛全称:湖北工业大学“梧桐杯”运动会
单项体育竞赛名称:湖北工业大学“梧桐杯”运动会“湖工杯”XX(项目名称)比赛
赞助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梧桐杯”运动会XX (冠名)杯XX比赛
三、竞赛项目
(一)项目设置
湖北工业大学“梧桐杯”运动会作为学校师生群体活动的载体,在校园为师生搭建体育活动的平台,按每学年度实际完成的校级(院级)赛事项目核算相应的成绩后,统一计入“梧桐杯”总成绩。主要包括以下竞赛项目: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篮球三对三、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男子足球五对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棋牌、拓展类各项目、校园迷你马拉松、校园环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测试大比武、学院师生运动会等项目(注:以学年度实际完成的校级赛事成绩计入“梧桐杯”成绩)。
(二)相关说明
1.学院师生运动会和学院其它竞赛项目,由各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自行设定,并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体育学院)备案。
2.田径项目:分为男子组、女子组、男女混合项目(异程接力)、教工组
(1)男子组项目(暂定):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5000 米、4x100米、4x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实心球、学生体质测试大比武(5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
(2)女子组项目(暂定):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 4x100米、4x400米、跳高、跳远、实心球、学生体质测试大比武(50 米、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800米)。
(3)男女混合项目(异程接力):参赛队员的身份要符合以下要求,不得替代;其中,各参赛队员需携带学生证或工作证明,以便检查(身份不符,比赛成绩无效并扣除梧桐杯10分)。
第一棒 第二棒 第三棒 第四棒
学院班子领导
(100米) 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200米) 女生
(400米) 男生
(800米)
(4)教职工项目:具体视情况再定。
四、奖励分值
鼓励各学院组织有特色,形式多样的各类体育活动,对符合以下要求的可加分并记入“梧桐杯”总成绩。
1.各学院按照体育工作计划,学年内组织4项以上(包括四项) 活动,可获得 50分并计“梧桐杯”团体总分;组织6项以上(包括6项)活动,可获得 80分并计入“梧桐杯”团体总分中。
2.各学院组织各项体育活动后,需将项目竞赛规程、报名表、成绩等竞赛相关材料于每学年底(12月份)前交至体育学院群体竞赛教研室,符合上述要求方可加分。
五、参赛资格
(一)以学院为单位凡在校注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身体健康且有一定的体育锻炼基础,均可按规程要求参加比赛。
(二)为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面,避免少数同学参赛项目过多,使各院保证重点项目(夺标与参与相结合),特作如下规定:
1.为了避免学生参加项目过多后身心疲惫,影响正常学习,除田径外,尽量不要参加超过三个大项的比赛,请各学院学生干部自行管理。
2.凡降分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可以参加包括田径在内的三个大项的比赛, 即自己的专项和另外两个项目。
3.参赛学生的院藉,以单项比赛报名时的院系藉为准。转院的学生,在手续办理结束前已报名参加某项比赛的,仍可代表原学院参加比赛,但必须出示原学院教学办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根据“梧桐杯”总竞赛规程,各单项比赛分别制定相应竞赛规则和办法。
3.如参加比赛队伍不足8个队,所有得分根据对应名次减半。
七、奖项设置
1.“梧桐杯”运动会以学年度为时限,根据总得分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冠军获“梧桐杯”。
2.各单项均设冠军奖杯。
3.对学年体育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名额建议每学院1名)。
4.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体育竞赛年度进步奖”(建议取3名)。
八、竞赛项目及时间
序号 项目 时间安排 备注
1 棋牌 3月
2 拓展项目 4月
3 学院师生运动会 4、5、6月
4 足球联赛 5月
5 篮球三对三 5月
6 排球联赛 5月
7 校园迷你马拉松 5月
8 篮球联赛 10月
9 校田径运动会 10月
10 健美操 11月
11 足球赛(5对5) 11月
12 乒乓球 11月
13 羽毛球 11月
14 网球 11月
15 校园环跑 12月统计
16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 12月统计
九、录取名次、分值
(一)校田径运动会
1.个人项目取前八名,分值依次为:9、7、6、5、4、3、2、1。
2.接力及全能项目录取同个人项目,分值相应加倍;集体项目录取同个人项目,分值乘3。
3.根据各单位组织报名情况,按报名参与率给予相应的分值,具体详见下表。
核定标准 分值 备注
完成额定报名人数≥100% 10分
完成额定报名人数≥90% 9分
完成额定报名人数≥80% 8分
完成額定报名人数≥70% 7分
完成额定报名人数≥60% 6分
完成额定报名人数<60% 0分
(二)学院师生运动会
主要以学院学生参与率(90%、80%、70%、60%、50%)作为核定得分的参考依据,具体为:(9、7、6、5、4、)x 15。
(三)篮球
1.篮球联赛: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15;
2.“三对三”篮球: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10;
男子组:以各学院内部人员自由组队参赛。第-阶段(预赛),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第二阶段,由校篮球协会组织各院冠军队,进行半决赛和决赛的比赛。
女子组:以各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足球
1.足球联赛: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15;
2.“五对五”足球: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10;
男子组: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第-阶段(预赛),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第二阶段,由校足球协会组织各院冠军队,进行半决赛和决赛的比赛。
女子组(待定):以各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健美操
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15。
(六)乒乓球
1.单项赛事: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
2.团体赛事: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2。
(七)网球
1.单项赛事: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
2.团体赛事: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2。
(八)羽毛球
1.单项赛事: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
2.团体赛事: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2。
(九)排球
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10。
(十)棋牌
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5。
(十一)拓展项目
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5。
(十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按优良率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15。
(十三)校园环跑
按满分率取前八名,对应分值为:(9、7、6、5、4、3、2、1)x15。
(十四)其他项目
凡未列入的项目或其他校级临时性比赛项目,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竞赛组赛前决议,规程另发。
(十五)相关说明
1.凡代表学校参加湖北高校群体项目比赛的,个人获得前八名者,名次得分乘2,并计入“梧桐杯”总分;团体项目获得前八名,名次得分乘 10,根据团体人数平均分配分值,参赛队员的得分分别计入到各学院“梧桐杯”总分。
2.凡代表学校参加全国高校群体项目比赛的,个人获得前八名者,名次得分乘4,并计入“梧桐杯”总分;团体项目获得前八名,名次得分乘20,根据团体人数平均分配分值,参赛队员的得分分别计入到各学院“梧桐杯”团体总分。
3.研究生院、国际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成绩不计入“梧桐杯”运动会总成绩。
十、仲裁与申诉
(一)仲裁机构组成与职责
“梧桐杯”运动会竞赛委员会成立仲裁机构,受理参赛各学院递交的申诉,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讨论,对比赛中违反竞赛规则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裁决。
(二)申诉流程及受理细则
如果参赛学院对于某场比赛或某些事情有异议,需在该场比赛结束后或该事件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所有申诉必须都是书面申诉,口头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内容包括具体的人和事件(举报要举证,必要时应有照片和录像佐证),并加盖本学院学工办公章。
十一、其它规定
(一)裁判员来源:比赛承办单位聘任;各学院报名时推荐;体育教师担任。
(二)田径、群体等项目破校纪录(团体加 20 分, 单项加 10 分)。
(三)违规罚则
1.凡违反参赛资格的规定,取消该运动员或该队继续比赛资格,该运动员或该运动员所在队已取得的成绩无效。凡再次违规的单位予以在相关场合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凡违反参赛资格规定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单位(以仲裁记录为准),取消全年“梧桐杯”竞赛成绩,并通报所在学院相关领导和学校有关方面。
2.各学院有责任对参赛队和本学院观众进行管理。如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违反体育道德(语言和行为),各学院领队要主动参与解决和疏导,对管理不利的学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罚分、取消违规队员或该队的比赛成绩、禁赛的处理。对不文明观赛的学院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学生手册等)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四)领队制度与责任
1.各学院要确定一名负责人担任体育比赛纪律总负责人,对于激烈对抗的学生比赛,领队必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2.领队的责任:负责维持本院观众的观赛秩序,对观众的情绪进行引导,防止发生不文明观赛的情况。
(五)安全参赛
1.各学院要督促和要求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身着符合该项运动规则和规定的运动服装,除棋类之外,不得身着便服、便鞋(皮鞋)和佩戴危险饰物参赛,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各项目裁判员和比赛监督要严格执行)。
2.各学院在组队参赛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如集体项目比赛前,各队要集体做准备活动等。必要时,学院要组成医疗小组,有救治措施并准备适量外用药品。
3.各学院在参赛之前(一般至少为 6~8 周),要成立代表队,进行必要的动员,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训练(与下学院体育指导教师接洽),提高运动能力和水平。
4.凡有较严重病史和参赛前一周内患病或休息不好、熬夜通宵的同学都不宜参加较剧烈的运动和比赛;带伤、带病参赛易发生意外。
(六)体育道德风尚奖设置条件
在本学年度的各项比赛中,各学院参赛人员能够遵守各项比赛规定,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文明参赛,胜不骄、败不馁,组织好本院、系的观众队伍,开幕式和闭幕式队伍组织工作有序等。
十二、下学院指导教师(体育辅导员)名单
陈亮、张傲、朱伟伟、朱襄宜、韩伟、徐洁、杨思朣、陈云鹏、罗丽娜、 潘华云 、干志刚、 张博、董霞、郭有军、张雨薇
(注:初定为以上15名教师,后期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补充。)
十三、“梧桐杯”运动会竞赛委员会名单
主 任:龚发云
副主任:代永胜
秘书长:张军平
办公室:熊 锋
成 员:各参赛单位领队
十四、“梧桐杯”运动会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 任:龚发云
副主任:郑琼兵
委 员:周晓、王德发、冯昭昭、黄勇、张军平